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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靜宜大學第20屆傑出校友開始遴選!!

靜宜大學第20屆傑出校友遴選辦法相關說明

【詳細辦法及推薦表格請見附加檔案】

  • 候選人資格說明:

凡本校(含本校前身及各類學制)畢業、結業或肄業校友,有傑出成就或者貢獻者,得被推薦為候選人

  • 傑出成就/貢獻說明:
  1. 社會服務:熱心從事社會公益活動,造福人群,為社會肯定者。
  2. 企業經營:自行創業或經營企業有傑出成就者。
  3. 學術成就:從事學術研究,在專業領域表現傑出者。
  4. 行誼典範:行誼、品德、熱心教育或對本校校譽、校務發展、教學服務、捐資興學有特殊貢獻者。
  5. 成就貢獻:有傑出成就、優良事蹟足為靜宜師生表率者。
  • 傑出校友提名:
  1. 由校友總會或國內外各校(系)友會推薦,並經各校(系)友會會議通過。
  2. 由各系(所)推薦,並經各系(所)務會議通過。
  3. 本校校長或各院院長推薦。
  • 請推薦單位詳細填寫推薦表,並備齊候選人之傑出事蹟與貢獻等相關資料,以免影響遴選委員之評選結果。
  • 推薦表請加蓋推薦單位章戳後,連同附件於112/10/30前提供靜宜大學校友服務中心收(43301 台中市沙鹿區台灣大道七段 200 號 );電子檔請e-mail至承辦單位信箱 pu10440@p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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