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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紗拍攝申請

**校友請先閱讀下方文字後,下載附加檔進行申請**

申請方式

1.請先閱讀個資聲明,同意後方進行申請。

2.參加校友總會或國內外各校(系)友會並具合格會員資格之校友,欲申請進校園拍攝婚紗,請於拍攝日前七個工作天填寫申請資料。

3.請填具校友服務的各項申請表單https://reurl.cc/2joEMa後,並下載與填具下方附加檔案後,mail:pu10440@pu.edu.tw

4.確認校友身份後,於拍攝婚紗前會給予入校拍攝婚紗通行證,入校當天出示即可免收場地維護費。

5.填具資料不齊全者,恕不受理。

相關費用

1.場地維護費:每4小時1,500元
 參加校友總會或國內外各校(系)友會並具合格會員資格之校友,事先申請並經校友服務中心核備者,得免收場地維護費1,500元。
 依【靜宜大學場地設備借用與收費標準】第十一條規定:借用戶外場地拍攝婚紗照者,酌收場地維護費用每4小時1,500元;
 參加本校校友總會或國內外各校(系)友會並具合格會員資格之校友經秘書處校友服務中心核備後得免收費用。

2.停車費:平日20元/小時(輛);假日50元/日(輛)。
 
依【靜宜大學校園車輛管理辦法】第六條規定:小客車臨時通行證,平日20元/小時;假日50元/日。

拍攝範圍

本校戶外公共空間皆開放拍攝

 ※教室因教學需求不對外開放

 ※教堂內部不對外開放

 ※若需進圖書館、體育館取景,需事先與相關單位聯絡

戶外公共空間 O
教室/會議室 X
主顧聖母堂內部 X
蓋夏圖書館

需再事先聯絡圖書館

若望保祿二世體育館

需再事先聯絡體育館

  請下載下方附加檔案進行申請